东城工业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监理(含项目管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城工业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项目已由盐城市亭湖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以亭政服投资备〔2025〕55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盐城城北水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含项目管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盐城市亭湖区新洋路与经六路交叉处东北侧
2、工程规模:东城工业污水处理总设计规模约4万吨/日,本次仅对部分现有设施设备进行提升标准改造,配套建设污水收集管网,设计处理规模达1.0万吨/天。具体建设规模及内容以招标人最终确认为准。
3、招标范围:包括项目监理(含项目管理)的工程范围和阶段范围。
(1)工程范围主要指东城工业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项目施工图纸范围中的所有工程监理,具体以委托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2)阶段范围主要指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以及保修阶段的全过程监理服务。
(3)监理服务内容:对项目进度、质量、安全、投资、合同、现场施工组织协调、竣工验收及工程移交等提供监理服务。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负责施工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投资、 合同信息、资料等全过程监理服务;执行委托人现场管理值班制度等相关规定;承担本工程施工准 备阶段监理工作,施工阶段的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合同与信息管理、施工 组织协调、保修和后续服务等施工阶段与工程监理相关的服务工作;负责定期编制施工过程中相关 统计报表并上报;协助委托人组织竣工验收、竣工交付;按合同审查施工进度及质量等是否符合合 同条款要求,并协查审查工程款支付;协助委托人进行工程结算审计(如政府审计,应协助配合政府审计)及与工程监理相关的服务工作。
(4)项目管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负责整体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制订;负责整个工程的组织实施,合理划分标段,协调各分包单位的进场时间和施工安排;办理合同备案、安监、质监与施工许可证手续;开工前组织图纸会审,施工中把关技术问题;负责工程进度计划与施工进度管理;及时申报原材料采购计划,负责原材料质量验收;负责工程施工质量控制管理;负责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和管理;负责工程造价审核与变更签证费用控制管理;负责权证办理及收尾管理工作等。
4、监理服务期: 240日历天,与施工工期同步,实际服务期从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到竣工验收合格后监理资料移交为止。
5、监理合同估算价: 约70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 、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亭湖区区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2)在招投标活动中因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1.1.1、11.1.2所列的不良行为,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的。
(3)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4)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5)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6)发生盐住建招【2020】4号文规定的被停止、暂停盐城市范围内投标资格的安全生产事故,且在停止、暂停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4、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的独立法人。
5、本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是指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项目管理人员等。
6、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10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达4000万元及以上且处理规模>1.0万吨/日的单个污水处理厂(新建或改扩建)的其质量达合格及以上等级的监理服务业绩。
投标时须提交的材料及要求,见投标人须知3.1条。
上述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接的工程,不予认可。
7、本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特指以下三种情形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以 职业资格目录为准);③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包括不限于投标人的子公司以及控股参股企业、其他企业分公司负责人)。(均以投标截止日注册登记为准)。
7.1其中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1)具有专业为市政公用专业工程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以注册专业为准)。
(2)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自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无在监工程。
在监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或归集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3)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投标截止时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不在本项目任本项目的其它岗位。
7.2项目组人员要求
项目管理组:中标后,现场管理成员不得少于2名。
项目监理组: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配备须合理,现场监理机构人员中须安排不少于1名专职人员负责本项目实施期间一切安全生产事宜,人员配备不得低于江苏省住建厅公告(2017)第35号文件要求的 配备标准(不得少于6人,具体按照文件要求执行),资格审查时仅对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是否符合要求进行审查,其他现场人员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根据投标承诺和现场管理规定配备到位,不能配备到位的,招标人将其计入不良行为记录系统。
7.3本项目招标人要求投标人配备项目管理组及监理项目组二套班子,且人员不得相互兼职,上述人员均不包含项目负责人。
8、投标申请人代理人及投标时承诺的项目监理机构成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提供从2025年5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领取
获取时间:2025-11-3 9:00到2025-11-10 18:00
携带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注明联系人电话及邮箱)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至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盐城市盐都区世纪大道1188号服务大厦20楼2007室)购买招标文件后方可参加投标。
联系人:王先生、徐女士,联系方式:0515-69085191、15950234320
五. 投标截止时间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5年11月13日9时00分。
2、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盐城城北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江苏省盐城市亭湖区新华路1号)6楼会议室
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缴纳与退还方式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正文3.4条。
七、 评标方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盐城城北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http://www.yccbkt.com/)网站发布。
九、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盐城城北水务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市区新华路1号1幢
联系人:贾先生
电话:15851061129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市世纪大道1188号服务大厦2007室
联系人:王先生、徐女士
电话:0515-69085191、15950234320


